惊恐障碍指反复的、有时为不可预料的
焦虑或
惊恐发作。发作突如其来,让人极端痛苦,持续几分钟或更久一些。在
惊恐障碍中,发作不限于发生在特定的可预料的情境中。
惊恐发作后会持续担心再次发作。包括3部分症状:
1.
惊恐发作 典型的表现是,患者正在进行日常活动,如看书、进食、散步、开会或操持家务时,突然感到气短,头晕或轻度头痛,晕厥,震颤或颤动,不真实感,口干,难以集中思想或讲话,视物模糊,胸闷、胸痛胸部压紧或疼痛感或呼吸困难,喉头堵塞,好像透不过气来,即将窒息。心悸,心脏剧跳,好像心脏要从口腔里跳出来;手麻,足麻,窒息感,出汗,潮热或寒战,迫切想逃脱,恶心,肌肉紧张,怕死去、失去控制或发疯。同时出现强烈的恐惧感,好像即将死去,或即将失去理智。这种紧张心情使患者难以忍受。因而惊叫、呼救。有的出现过度换气(hyperventilation)、头晕、非真实感、多汗、面部潮红或苍白,步态不稳、震颤、手脚麻木、胃肠道不适等自主神经过度兴奋症状,以及运动性不安。在
惊恐发作中患者一般竭力想逃避某种特殊功能的情境以期望
惊恐停止,或者寻求帮助以防崩溃、心脏病发作或发疯。此种发作突然,发作时意识清晰,历时短暂,一般5~20min(10min内达到高峰),很少超过1h,即可自行缓解;或以哈欠、排尿、入睡而结束发作。发作间期精神状态正常。发作之后,患者自觉一切如常,能回忆发作的经过。但不久又可突然再发。病人可以频繁发作,1个月达3次以上。
2.预期
焦虑 大多数患者在反复出现
惊恐发作之后的间歇期,常担心再次发病,因而紧张不安,也可出现一些自主神经活动亢进的症状,称为预期性
焦虑,可持续1个月以上。应注意与广泛性
焦虑鉴别。
3.
求助和回避行为
惊恐发作时,由于强烈的恐惧感,患者难以忍受,常立即要求给予紧急帮助。在发作的间歇期,60%的患者由于担心发病时得不到帮助,因而主动回避一些活动,如不愿单独出门,不愿到人多的热闹场所,不愿乘车旅行等,或出门时要他人陪伴;即继发广场恐惧症。
惊恐发作有时(并不总是)会导致对某些情境的广场恐惧样回避,在这种情境中感到躲避很困难或令人难堪,或者感到不能立刻得到别人的帮助。因此,可分为
惊恐障碍伴广场恐惧症和
惊恐障碍不伴广场恐惧症两种类型。偶尔的
惊恐发作(即
惊恐发作的频度不足以作出
惊恐障碍的诊断)也可以出现在其他的精神障碍中,特别是在其他
焦虑障碍中。
本病常无明显诱因突然发病,有多种自主神经症状,尤以心悸、气紧、头晕、出汗等最突出;在短时间内症状急剧发展达到高峰,伴有强烈恐惧;持续时间很短便自行缓解。间歇期除有预期
焦虑,担心再次发病外,可无任何不适症状。常反复发作。间歇期可长可短。发作频繁,加上预期
焦虑,易误诊为广泛
焦虑障碍。不少病例继发广场恐惧症,DSM-Ⅳ将本病区分为:
惊恐障碍伴有广场
恐怖和
惊恐障碍不伴广场
恐怖两种亚型。合并重型
抑郁症者应分别给予诊断。
根据ICD-10的诊断标准,
惊恐发作诊断依据为1个月内至少有3次发作,每次不超过2h。发作时明显影响日常活动。两次发作的间歇期,除害怕再发作外,没有明显症状。并有以下特点:
1.发作的情境中没有真正的危险。
2.并不局限在已知或可预料的情境中(参见特定的恐惧症或社交恐惧症)。
3.在
惊恐发作间歇期几乎无
焦虑症状(尽管常会担心下次
惊恐发作)。
4.不是由生理疲劳、躯体疾病(如甲状腺功能亢进)或物质滥用的结果。
更详细的资料请参考ICD-10、CCMD-Ⅲ或DSM-Ⅳ。